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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保病人住院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5-08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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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医保病人入院时,医师应热情接待,严格掌握入院标准,符合《基本医疗保险病种目录》的规定,入院时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,做到人、证、像相符,杜绝弄虚作假;住院通知单及时填写,内容齐全,诊断规范;外伤病史书写应详细、真实,同时填写外伤、中毒原因调查表;交通事故、工伤、生育、酗酒、斗殴、自杀等不属医保范围,如有隐瞒病情和伪造病历,一经发现,责任由住院科室承担;科学掌握出院标准,严禁挂床住院。

二、医保病人住院应严格管理,每日上午8—11点必须在病房接受治疗或静养,不得挂床开药,医保管理人员察看2次病人不在病房,其费用自理。

三、医保病人的治疗方案应“安全、经济、有效”,特殊治疗应申报批准后再实施。

四、药剂科应及时将医保用药范围内药品的药物名称、规格等在微机上标注清楚,如因标注不及时、不明确造成的工作失误,责任由该科室承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