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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历复印须知

发布时间:2025-06-10 17:14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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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方便患者出院后复印病历,我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,结合实际情况,特作以下说明:

1.在线申请复印邮寄:

√患者出院结算十个工作日后(不包括法定节假日)可在线申请复印邮寄。

√具体方法:患者或其代办人在全天24小时内均可通过关注“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”微信公众号(或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),在“医疗服务”-“其他服务”中找到“病案预约配送”,根据提示进行操作。 

温馨提示:预交费用(复印费及快递费)多退少补;因涉及邮寄过程中不确定因素,如急用,请至门诊一楼大厅“一站式服务中心”复印,服务时间:5月1日-9月30日:工作日上午8:00-11:45,下午13:45-17:45;10月1日-次年4月30日:工作日上午8:00-11:45,下午13:30-17:00。

2.现场复印:

(一)患者出院结算十个工作日后(不包括法定节假日)可复印病历。

(二)申请复印病历需提供有关证明材料:

√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,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;

√申请人为患者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以及代理人与患者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和授权委托书(见附件);

√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的有效身份证明,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;

√申请人为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代理人的,应当提供患者死亡证明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、死亡患者与法定继承人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、代理人与法定继承人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书;

√商业保险机构须出具患者的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,保险合同复印件,保险机构法定证明材料及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。患者死亡的,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、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。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;

√公、检、法部门须出示单位法定证明材料、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工作证明;

√其他情况申请复印病历,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。证件材料不全者,不予复印。

(三)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《关于医疗机构病历资料复印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鲁发改成本〔2024〕433号)规定,病历复印费0.2元/张。

 

附件:《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》

 

附件:

复印病历授权委托书

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:

本人          ,身份证号码             ,因故不能亲自前往医院办理本人病历复印,特委托           ,身份证号码              ,携带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书前来办理相关事宜,并自愿承担此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。

 

委托人签名:      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   年   月   日

受委托人签名: